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
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提供多種語系(含繁體中文),可以在網頁右上角進行切換使用,開始申請前,請確認持有有效的晶片護照與信用卡。另外 ESTA 的有效期限是二年或護照到期日,以二者較早發生者為準,若護照有效期未達 90 天,則最多只能獲准入境美國停留到護照過期這天,申請前可以自行斟酌是否提前換發護照。
step1開啟網頁
開啟網頁,點選「新申請(new application)」畫面會往下捲,接著再點選「個人申請(individual application)」,若要同時申請多人則選擇下方「團體申請(group of applications)」。
安全通知(security notification),點選「確認並繼續(confirm & continue)」。
step2
閱讀完「免責聲明(disclaimers)」與「2009 年旅遊促進法」後,勾選「我已閱讀並瞭解該資料並且同意這些條款」接著點選「下一頁(next)」。
step3填寫申請人資料
請用英文填寫,紅色星號 * 標示為必填欄位。
- 姓氏、名字-建議填寫得與護照上的資料一樣,若不清楚姓名的英文翻譯可以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護照外文姓名拼音。
- 地址-可以參考中華郵政所提供的中文地址英譯。
step4填寫旅行出遊資料
請用英文填寫,紅色星號 * 標示為必填欄位。
step5資格符合問題
這部分請依照實際狀況填寫,下列問題皆會影響 ESTA 核發的狀況,最後權利放棄的部分「聲明保證」和「僅供第三方使用」確認完畢之後點選「下一頁(next)」。
step6確認申請內容
確認先前步驟三到五所填寫過的資料,並重新輸入下列資料,如在您符合 ESTA 資格護照所示,以供驗證之用。
step7付款
每次 ESTA 申請費用為 14 塊美金,付款方式僅能以信用卡方式進行,而信用卡授權失敗、刷退等皆會影響簽證狀態。
- 4 美元的處理費(processing charge)──所有電子旅行授權許可之申請者,每次提出申請都必須支付處理費,不論其許可是否獲得批准。
- 10 美元的旅遊推廣法案費(authorization charge)──若您的申請獲得批准,得到適用 VWP 赴美之許可,則您的信用卡或金融卡將被收取 10 美元的費用。這筆費用將匯入旅遊推廣基金。若您的申請遭拒,則僅需支付處理費。
step8完成
付款完成後,ESTA 狀態顯示「授權已核准(authorization approved)」即完成申請。貼心提醒,建議出發前 3-5 天要再次確認簽證的狀態,因為曾經有案例是授權核准後又變回尚未批准的狀況。
- authorization approved(授權已核准):ESTA 通過,可以放心去搭機。
- authorization pending(授權處理中):需要進一步審查,通常在72小時內會有結果。
- travel not authorized(旅行未獲得授權):ESTA 不通過,需要親自去辦理簽證。